快递新规“满月” 厦门快递都送上门了吗?

东南网6月14日讯 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将快递送到消费者手中,如要送到代收点,要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

消费者

新规出台后仍有不少快递“被签收”

采访中,有市民表示,“新规都出台了,跟以前一样,好像没太大改善”,也有市民认为,有几家大型快递企业如EMS和顺丰、京东做得不错,“人家几乎都送货上门,新规前就这样了”。

快递员

每件都送上门不现实,希望市民体谅

那就不能少送点吗?“每天快件量那么多,人就几个,送一件也就赚1块钱左右,只能累一点多赚一些钱。”小刘苦笑道。

至于为何无法像顺丰一样送货上门,快递员小李表示无奈,“经营模式不一样,价位不一样,服务当然不一样”。对此,相关从业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加盟制公司,对于服务终端管理难度大,加之市场等因素,很难像大型直营公司那样完全执行到位。

“快递员刚来我们网点的时候都和他们交代,必须当面签收,放入代收点或智能柜要征得对方同意。但他们具体怎么做,没接到投诉,我们也难监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快递网点负责人坦言,快递员工作量大,送件报酬低,他们也就“能省则省”,也希望消费者体谅。

快递企业

“立规矩”指引行业发展 《条例》摸到“痛点”开出“药方”

走访中,多家快递企业表示,新规从法规层面为行业发展提供了保障,也能助推快递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圆通快递方面则表示,当前物流快递市场面临一些难题亟待解决,商品破损、丢失、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也日益显著。新规不仅为企业发展带来政策性支持,同时也将保障货物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相关企业也表态,要以政策精神为指引,让这部“接地气”的行政法规真正落地生根。智能化作业的核心是依托一系列互联互通、自主控制的智能设施设备,实现仓储、运输、配送环节各项作业的智能化执行。有企业表示,看似只是“送货上门”的小问题,背后是快递行业服务升级的大问题。一味苛责快递员没有用,必须依靠整个行业共同努力,尤其是企业转变观念和思路。

业内人士分析,末端共同配送是解决办法之一。通过整合末端配送资源,变“各送各的”为“分区配送”,可以大大提高配送效率。“以前一个快递员负责5个小区,现在他一个人送5个公司的货,就负责一个小区,这样集中精力搞好服务。”通过在主城区实行分区共同配送、干支结合共同配送的模式,充分进行资源整合,能降低物流成本,能更好地服务“最后100米”。

专家看新规

倒逼快递企业提升服务质量

厦门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新规实施后,个别快递企业的确出现了不遵守规范的情况,如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在智能快递柜或代收点而不事先通知。快递柜和代收点是末端配送的有益补充,但前提是征得消费者同意。管理部门将加强监管,发现违规,一经核实将会依法处置。

其实,在送货上门方面,也有执行较到位的快递企业,例如EMS和顺丰,这点缘于他们的经营模式,前者是网点直营,而其他企业几乎为加盟制,导致自身管理上的差异。据介绍,目前多数民营快递采取加盟制模式,将新规执行具体落实到每个快递员,需要加盟网点负责人的配合。

相关专家认为,处罚力度弱、被投诉成本低,是造成部分快递员对规定视而不见的重要原因。“外卖行业现在就因为相对有力的罚款力度,得到了很好的规范,外卖员怕被投诉才有了今天的好服务、高速度。”快递公司应该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快递员遵守法规。

但作为直接的受益方,快递公司肯定“动力不足”,因此快递行业应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也能从侧面给快递员形成约束和压力,从而规范个人行为。

新规的实施,将会倒逼快递企业优化配送方案,不论是分拣流程、物流配送还是人力成本。另一个角度,其实也是督促快递企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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