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办理处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则,蠡县公安机关对其做出罚款300元的治安处分。
网警提示: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产生期间,假造、成心传达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态开展或许应急处置作业虚伪信息的行为,构成违背治安办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关于依法惩治波折新式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违法的定见》规则:
假造虚伪的疫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传达,或许明知是虚伪疫情信息,成心在信息网络或许其他媒体上传达,严峻打乱社会秩序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则,以假造、成心传达虚伪信息罪科罪处分。
假造虚伪信息,或许明知是假造的虚伪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形成公共秩序严峻紊乱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
使用新式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制作、传达流言,鼓动割裂国家、损坏国家统一,或许鼓动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按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则,以鼓动割裂国家罪或许鼓动推翻国家政权罪科罪处分。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实行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信息网络安全办理责任,经监管部门责令采纳改正办法而拒不改正,致使虚伪疫情信息或许其他违法信息很多传达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则,以拒不实行信息网络安全办理责任罪科罪处分。
对虚伪疫情信息案子,要依法、精准、恰当处置。
对歹意假造虚伪疫情信息,制作社会惊惧,挑动社会心情,打乱公共秩序,特别是歹意进犯党和政府,借机鼓动推翻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要依法严惩。
关于因轻信而传达虚伪信息,危害不大的,不以违法论处。
转自|保定网警巡查法律、蠡县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