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元鹏
“谁贴的”?这现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实在否”?
首要来说,单单从“植入广告”性质来说,就存在问题。在快递面单上粘贴的是“收取红包”,而实际上是“广告引流”。往小了说,这是商业道德出了问题。往大了说,这便是不折不扣的坑蒙拐骗行为。由于,你粘贴的内容是“收取红包”而实际上是“广告宣扬”。那么也就意味着所谓的“领红包”是“假红包”。
其次来说,即使从广告的视点来说,也是存在问题的。由于不少广告并非是正规的广告,比方扫描“假红包”呈现的一些广告是app引流、推销课程、理财产品、借款事务。这些APP正规吗?这些网课标准吗?这些理财适宜吗?这些借款是银行搞的吗?
再次来说,在扫描“假红包”之后,很可能走漏个人信息。在信息维护法律法规如此严厉的状况之下,仍是固执搜集客户的个人信息,这不是迎风作案吗?依照“个人信息能不搜集就不搜集”的要求,搜集个人信息需求阐明搜集意图,还需求通过批阅。这种用“假红包”来“骗信息”的行为,不便是骗子的派头吗?
根据《顾客权益维护法》,经营者向顾客供给有关产品或许服务的信息应当实在、全面,不得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宣扬;经营者搜集、运用顾客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搜集、运用信息的意图、方法和规模,并经顾客赞同。这种“扫码领红包”行为明显对顾客造成了误导。
“快递面单”不能“丢了体面”。关于网络商家而言,需求净化自己的快递面单,由于快递面单是你发出去的,就应该承当职责;关于快递公司而言,则需求进行监督,快递面单上的“假红包”尽管不是快递公司制造的,可是是快递公司送达的,理应尽到“去伪存真”职责;而关于菜鸟等终端服务单位来说,也没有权利随意出卖所谓的“广告位”,这便是不折不扣的“信息打扰”,和“废物短信”有着相同的性质。
红包实为广告,“快递面单”不能“丢了体面”。快递单上的“假红包”,有必要扯开本相。比方,既然是广告,那么广告管理部门就有职责去看看这些“红包广告”的内容通过批阅了吗?内容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