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临近中秋叠加电商购物节,快递业又迎来一年中的小高峰。在快递业务密集的时间段,如何能让快递送货上门,再度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9月8日《北京青年报》)
如今,“不告而投”和“懒人快递”现象突出,智能快递柜逐渐变成“甩手柜”,快递员过度依赖快递驿站、智能快递柜,引发纠纷不断。一边是不断攀升的快递派送量,另一边是辛苦奔波但人手短缺的快递小哥,曾经的挨家挨户上门服务难以完全保障,快递“最后100米”难题亟待破解。
快递行业鼓励末端服务的多元化,但这种多元化的前提是,无论选择哪种送件方式,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是否送货上门,是否接受快递柜,是否收费,快递员与收件人事先应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重申“快递企业用智能快递柜投递应征得收件人同意”。邮政部门应督促快递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个规定。如今,有一些快递企业使用网络自主设置功能,用户不同意存放快递柜,快递员将无法将柜门打开,这有助于将收件选择权还给用户。此举应大力推广,并成为行业“标配”。此外,应尽快明确小区快递站点的性质与定位,强化其公益属性,将小区快递站点作为为居民提供后勤服务的公共产品,成为小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